原帖由 大R 於 2010-12-20 11:44 發表
第7點不合理吧?
彎不過去事出緊急還禁煞?
意思是沒拿捏好或第一次去不熟路況的都要摔山或撞璧?
刑法是有罰過失傷害但沒聽過緊急避難或自我防衛可以免刑責嗎?
這樣大大你自己去當SKY吧讓黑鬼東剪你煞車
我都說 "禁止急煞" 沒有說 "禁止煞車" 而且還可以點煞或含著煞車來減低速度
這樣還過不去只能吃對象了(沒對象來車)
如果是團跑 因為導致後面車輛追撞上來 應該沒有報警這回事
但是是因為前車急煞導致後方車輛追撞 基本上是前車賠修車錢
若是真的有人相信那個 棺材店老闆賺翻了 還有葬儀社
若還有問題請利用PM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