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 RX110-Club版規條例 [打印本頁]
作者:
爆走小恐龍 時間: 2011-10-6 01:39 標題: RX110-Club版規條例
RX110-CLUB論壇版規(民國100年10月6日由管理員溫柔最後審核通過)
一. 基本規範:一般車友都須遵守該規則
1. 申請會員時必須填寫信箱
因論壇防止惡意創辦帳號以防封鎖人進入論壇
2. 論壇內切勿洗版
洗版造成車友不方便查詢文章或者錯過新文章
3. 請勿發文不文雅且攻擊他人文章
攻擊他人或者不文雅涉及法律規範請勿以身試法
4. 文章分類確實
文章確實分類使車友能方便蒐尋文章等
5. 如發現論壇內有違規版上規範立即舉報
防止事態擴大以及維護論壇
6. 請勿使用論壇之名做出不該做的事且危害到論壇名聲
破壞論壇名聲者經查屬實將永遠封鎖ip
二. Logo版貼規範:論壇logo為個人智慧財產權所以特設此規範
1. logo發行須經過幹部審核
保護設計logo的設計人權益顧及他人智慧財產權
2. logo發行統一由論壇內幹部發放
以防其他車友私下製作
三. 論壇文章規範:讓論壇文章分類等能落實
1. 文章確實分類
2. 在正確子版發文切勿在不相關子版發文
3. 如涉及他人權益或者攻擊他人文章一經發現立即處置
4. 文章請勿使用注音文
四. 管理員使用規範:幹部使用管理員時保持中立請勿有私心
1. 管理員身分帳號有三個 鐺鐺 溫柔 論壇管理員
2. 論壇管理員為幹部公用帳號維修或者編輯論壇使用
3. 如有使用管理員帳號請於幹部開會版內登記登入與登出時間
五. 幹部權力規範:讓幹部盡到應盡職責與幹部不濫權
(1). 幹部職稱及職務
1. 管理員:為掌管全論壇事務且管理論壇後台
2. 超級版主:協助論壇管理員及版主辦理論壇事務
3. 版主:為管理該版事務不得越權管理其他版
4. 副版主:為輔助該版版主之職
5. 無名維護組:為管理論壇無名設定更新等
6. 論壇美工組:為管理論壇美化架設及設計logo
7. 臨時版主:為臨時子版使用版主臨時版一關閉職權將消除
8. 實習版主:為各版內的實習辦理版務
(2). 幹部相關規範
1. 如要增設實習版主請該版版主在幹部開會版發文使用投票方式設定三日內給全幹部同票經過票選後如過半即可使用管理員職權去設定該版實習版主
2. 各幹部必須盡忠職守將該版事務處理妥當或許生活忙碌也請副版主協助處理
3. 各幹部如有提出什麼建議等歡迎多使用論壇幹部開會版提出讓各幹部去投票決議是否需要過半即可
六. 臨時緊急狀況規範:應變臨時狀況等
1. 臨時狀況例如增設臨時版或者發現論壇有狀況發生即立刻回報至幹部開會版且第一時間與其他幹部討論出解決或者暫緩辦法討論後
立即做設定等還是要在幹部開會把留言讓各幹不知道
七. 違規版規處理辦法:維護論壇內的祥和因此設置此辦法
1. 幹部發現或者舉報者發現違規版務且經查屬實後
1. 第一次封鎖帳號三天
2. 第二次再犯封鎖帳號五天
3. 第三次再犯刪除帳號且封鎖ip
八. 車友獎勵辦法:鼓勵車友一起維護論壇所得獎勵
1. 如有發現車友發文不妥或不文雅攻擊他人舉報者
經幹部查屬事實將給予積分2000積分 1000金錢
2. 如有發現車友在其他版上或者在外影響或者破壞論壇明聲舉報者
經幹部查屬若違事實給予舉報者5000積分 2000金錢
九. 論壇積分與金錢設置辦法:積分與金錢設置主要功能為鼓勵車友積分與金錢加總起來除於二最高分者大會師活動即可獲得精美禮物
1. 增加積分與金錢設定
普通發文即可獲得積分與金錢
舉報違規即可獲得積分與金錢
參與投票即可獲得積分與金錢
每月結算在線時間最長也可獲得積分與金錢
2. 扣除積分設置
1.帳號更名
第一次更改積分扣除1000積分
第二次更改積分扣除 5000積分
請各位車友遵守以上條例!!維護論壇的和平與提升論壇品質!!!
作者:
星戀空 時間: 2011-10-6 01:46
我個人是覺得齁
第八點的獎勵
是不是過高了?
作者:
爆走小恐龍 時間: 2011-10-6 01:48
原帖由 <i>s26736262</i> 於 2011-10-6 01:46 發表<br />
我個人是覺得齁<br />
第八點的獎勵<br />
是不是過高了?
<br />
呵呵!!希望大家不要哪天拿到這項積分...畢竟當舉報時表是論壇要檢討了
作者:
小維維~ 時間: 2011-10-6 02:12
本來在存錢3千要改名
現在變積分1000分改名
作者:
小六 時間: 2011-10-6 02:17
好的論壇就要有好的版規,這些版規我們已經閱讀過也認為合理才會po上論壇,也請車友們多多配合,創造出一個優質論壇!
作者:
黃瑞瑞 時間: 2011-10-6 02:26
了解 !!!
希望各位車友都能夠遵守好版規
共同維護我們的RX論壇
作者:
小洛 時間: 2011-10-6 03:07
收到∼∼∼
作者:
大胖 時間: 2011-10-6 05:27
遵命!!
作者:
鬼龍 時間: 2011-10-6 09:16
ok~ok~
作者:
ray5327868 時間: 2011-10-6 09:45
感覺很多人會投入獎金獵人的行列
作者:
阿嘎 時間: 2011-10-6 10:29 標題: !
!
作者:
luckday82621 時間: 2011-10-6 10:55
跟上
作者:
LYT 時間: 2011-10-6 11:05
+1
作者:
酷酷罐頭 時間: 2011-10-6 12:39 標題: 回復 #11 阿嘎 的帖子
辛苦了
作者:
阿億 時間: 2011-10-6 12:40
了解!!
作者:
760968 時間: 2011-10-6 14:42
遵守!
作者:
蝦蝦 時間: 2011-10-6 15:18
可樂 辛苦囉
為了RX110這論壇這麼努力
不得不給個讚了 ~~
其他各地版主也辛苦嚕 !!!
作者:
encoreu92062 時間: 2011-10-6 15:21
了解!
作者:
aba63218 時間: 2011-10-6 15:33
維持該有的秩序
才能讓我們的論壇更團結
所以大家加油~~
作者:
爆走小恐龍 時間: 2011-10-6 19:42
請各位車友一起維護吧
作者:
小呈 時間: 2011-10-6 19:44
報告是
作者:
RX鱷魚-46號 時間: 2011-10-6 20:11
給這板規一個讚
作者:
RX小鋒 時間: 2011-10-6 22:26
那請問我想直接改名了....第一次改..請問還是以前改名那篇嘛(扣3000金那篇)!?
作者:
爆走小恐龍 時間: 2011-10-6 22:43
http://rx110-club.freebbs.tw/viewthread.php?tid=6201&extra=page%3D1
請各位車友去填寫囉
作者:
RXX 時間: 2011-10-9 17:42
請問為什麼我沒辦法在買賣這邊留言呢?
作者:
ww922520 時間: 2011-10-9 18:23
我看好久 ))
一字不漏 :->
的被我看完 ))
作者:
判寶翼廷 時間: 2011-10-9 21:22
我了解摟~~~
我一定會遵守的
作者:
power0614 時間: 2011-10-27 00:32
懂了
作者:
古弟 時間: 2012-2-9 18:51
會遵守的
作者:
s4567891031 時間: 2012-10-2 23:30 標題: 回復 #1 爆走小恐龍 的帖子
恩 清楚ㄌ 板貼如果要訂是現在在這裡說ㄇ?
作者:
FoxHug 時間: 2012-10-2 23:32 標題: 回復 #32 s4567891031 的帖子
不是唷 請找你所屬地區申請 北區就找北區 中區找中區 南區找南區
作者:
110RX 時間: 2012-11-11 22:04
會遵守ㄉ
作者:
few32033 時間: 2013-1-30 22:17 標題: 大家的RX都好屌
大家的RX都好屌
可以認識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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